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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普法课堂 | 一起聊聊消费者权益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30 11:45:07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的权益也越来越受重视。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快来了解一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

食品选购要细心,外出就餐需谨慎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当到正规商店、超市和农贸市场,应选择品牌信誉良好、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此外,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干净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

药品选购看说明,对症按需来购买

选购药品要注意阅读药品说明书,对症选药、按需购买,对药品说明书不明白,可向药店内的执业医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应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要注意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免买到过期药品。


网络购物需谨慎,看清规则防诈骗

面对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货比三家,不盲目跟风购买,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收到商品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1.不忘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或者接受服务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2.牢记维权时限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3.运用维权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消费者权益永远不止315一天,无论何时何地,当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都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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